消防水箱是指在滅火救援活動中為消防隊提供水源的消防設施,一方面,使消防給水管道充滿水,節省消防水泵開啟后充滿管道的時間,為撲滅火災贏得了時間。另一個方面,屋頂設置的增壓、穩壓系統和水箱能保證消防水槍的充實水柱,對于撲滅初期火災的成敗有決定性作用。具有水質好,清潔無污染,強度高,重量輕等優點。
材質選擇
適合做水箱的材料有許多種,最常見的材料有鋼板、不銹鋼、鋼筋混凝土、玻璃鋼、搪瓷鋼板等材料,但它們各有優缺點。
碳素鋼板焊接而成的鋼板水箱,內表面需進行防腐處理,并且防腐材料不得有礙衛生要求。
鋼筋混凝土現場灌注的水箱,重量大,施工周期長,與配管邊接處易漏水,清洗時表面材料易脫落。
搪瓷鋼板水箱水質不受污染,能防止鋼板銹蝕,安裝方便迅速,不受土建進度的限制,結構合理,堅固美觀,不變形不漏水,適用性廣。
玻璃鋼水箱不受建筑空間限制,適應性強,重量輕,無銹蝕,不滲漏,外形美觀,使用壽命長,保溫性能好,安全可靠,安裝方便,清洗維修簡單。
不銹鋼水箱堅固,不污染水質,耐腐蝕、不漏水,清洗方便,重量輕,不滋生藻類,容易保溫,美觀,施工方便,但價格稍許偏高。
容積計算
消防水箱用于貯存撲滅初期火災用水,消防設計規范明確規定如下:
《建筑設計防火規范》第8.6.3條規定:室內消防水箱(包括分區給水系統的分區水箱)應儲存10min的消防用水量,當室內消防用水量不超過25L/s,經計算水箱消防儲水量超過12m3,仍可采用12m3;當室內消防用水量超過25L/s,經計算水箱消防儲水量超過18m3,仍可采用18m3。
《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》第7.4.7.1條規定:高位消防水箱的消防儲水量,一類公共建筑不應小于18m3;二類公共建筑和一類居住建筑不應小于12m3;二類居住建筑不應小于6.00m3。
第7.4.7.3條規定:并聯給水方式的分區消防水箱容量與高位消防水箱相同。
另外,與其他用水合用的消防水箱容積,除滿足自身的消防用水貯備外,還應滿足其他用水貯備。
其他要求
消防用水與其他用水合并的水箱,應有消防用水不作他用的技術措施。
發生火災后,由消防水泵供給的消防用水,不應進入消防水箱,應在消防水箱的出水管上設置止回閥。
消防水箱宜用生活、生產給水管道充水。
高層建筑物內的消防水箱宜采用兩個,在一個水箱檢修時,仍可保存必要的消防應急用水,并應在水箱的底部用聯絡管連接,聯絡管上設置閥門,此閥處于常開狀態。
消防水箱宜與其他用水的水箱合用,使水箱內的水經常處于流動更新狀態,以防水質變壞,其他用水可采用虹吸管頂鉆眼等措施供給。
消防水箱的附件配置及消防水箱安裝、布置可參照一般給水水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