地埋泵站中消防水泵的設置要求
地埋泵站中消防水泵的設置要求應符合以下幾點:
(1)消防水泵的流量即為消防規范中規定的室內消防用水量。消防水泵的揚程可按下式計算:
Hb=Hg+hd+hg+hz
式中hb--消防水泵的壓力(mH2O);
Hg—最不利點消防水槍噴嘴所需水壓(mH20)
ha—消防水龍帶的水頭損失(mH2O)
hg—計算管網總水頭損失(包括自水泵吸水管至最不利消火栓口全部管路)(mH20);
hz--消防水池最低水位與系統最不利點消火栓口之高差(mH:O)。
(2)一組消防水泵的吸水管不應少于兩條,當其中一條損壞時,其余的吸水管仍能通過全部用水量。高壓和臨時高壓消防給水系統,其每臺消防水泵應有獨立的吸水管。消防水泵宜采用自灌式引水。
(3)消防水泵房應有不少于兩條出水管直接與環狀管連接。當其中一條出水管檢修時,其余的出水管應仍能供應全部用水量。出水管上宜設檢查和試水用的放水閥門。
(4)同定消防水泵應設有備用泵,其工作能力不應小于一臺主要泵,同時,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時,可不設備用泵。
1)室外消防用水量不超過25L/s的丁廠、倉庫。
2)7~9層的單元式住宅。
(5)消防水泵應保證在火警后5min內開始工作,并在火場斷電時仍能正常運轉。設有備用泵的消防泵站或泵房,應設置動力,若采用雙電源或雙回路供電有困難時,可采用內燃機作動力。消防水泵與動力機械應直接連接。
(6)消防水泵宜設有與本單位消防隊直接聯絡的通信設備。
(7)設有備用泵的消防泵站或泵房,應設備用動力。若采用雙電源或雙回路供電有困難時,可采用內燃機作動力,且消防泵與動力機械直接相連。